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舟曲县水务水电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四)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抗旱防汛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九)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及招标结果备案。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证核发。
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活动的审批。
4、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估报告审批。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签。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9、占用农业灌溉资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舟曲县水务水电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个股级建制:
(一) 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文件收档、来客接待、会务安排、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维稳安全、政务公开、机构编制、领导交办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计生、双联、包乡禁毒等联系工作;承办县水行政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局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的法治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二)财务股
承担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水利专项资金拨付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制定水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相关制度;负责全县水利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局所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三)水利股
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四)电力统计股
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县水利和电力统计工作。
本部分至少应包含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两项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292.71万元,支出总计5726.7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928.92万元,增长87%,支出增加2412.9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水利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29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1.79万元,占96%;其他收入241.92万元,占4%。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72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79万元,占14%; 项目支出4892.92万元,占8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17万元,较上年增加56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个别项目建设进度较缓慢。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5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3.8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水利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1.9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2.9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水利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6.90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65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2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资;节能环保支出256.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农林水支出4473.69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34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支出10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79万元, 较上年增加8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0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水政监察大队和水土保持局工作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等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等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等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等未支付。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工作接待次数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比上年接待次数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2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维护费0.5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2.1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水政监察大队和水土保持局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附件:2017年舟曲县水务水电局决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