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实施细则。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以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4个:行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就业和劳务工作办公室、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人才市场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保服务中心。在职职工40人(其中2两人为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工资关系转至乡镇),退休职工1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880.45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64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6.45万元;
3、社保大厦办公取暖费10万元;
(二) 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90.45万元
1、劳动监察工作经费10万元;
2、社保经办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
3、大中专学生考试经费14万元;
4、技能培训工作经费10万元;
5、2021年-2022年招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34.83万元。(3人,州人社局文件要求县级负担)。2021-2020年“三支一扶”县级配套资金101.62.万元(A类101.62万元。
(三)项目支出1656万元
1、2019-2020年农村公益性岗位配套资金147万元;
2、2022年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60万元。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18万元。
4.工伤保险补助107万元。
5.失业保险补助233万元。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91万元(含村干部缴费部分)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有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按照预算无因公出境费
2.公务接待费
按照预算公务接待费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车辆
4.培训费
无
5.会议费
无
6.机关运行费880.45万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5万元,社保大厦办公取暖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集中采购内项目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