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四)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五)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六)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八)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九)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由于司法体制改革,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现改革为五个部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881.6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44.96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预算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53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881.6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44.96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预算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7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71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4.7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9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9.9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4万元);
5.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634.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4.96万元,增长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另外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增加,导致社保缴费增加,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8万元,下降3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相应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2.8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2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6.机关运行经费60.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1.12万元,下降3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财政厅“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开支,节省机关运行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44万元(主要包括检务工作区改造、办公楼维修改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设备购置;公益诉讼勘察箱采购;职工宿舍使用立式衣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3万元(为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预算资金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26万元(为移动检务终端服务预算资金25.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27.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08.54平方米,价值655.8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46.3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77.13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5.4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摄像机、主机、机柜、音响、功放、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有0个,现选择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进行公开,具体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项目概况: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费开支,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目标是使得我院检察办案所需经费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顺利开展。
3、立项依据: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另外,根据2022年预算编审工作要求及我院现有检察业务装备情况及实际办案工作需要。
4、实施主体: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5、实施周期: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号。
6、实施计划:2021年12月编制项目预算,待财政厅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下发后按实际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要求,分期按计划按程序开展实施,于2022年12月底完成实施。
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资金合计60万,其中,政府购买资产10.7万元(主要为采购职工宿舍立式衣柜预算资金3.2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购置7.5万元),政府购买工程49.3万元(为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支出)。
8、预期总体目标:合理安排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按实际工作需求及项目实施条件及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保障本院检察业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本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即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业务方面,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司法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为保障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推进本县检察机关日常工作顺利有序落实。
根据《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为了保证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2021年省财政安排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资金60.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使检察办案工作得到充分保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中央政法转移资金140.00万元,合理利用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来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了保障。
具体绩效管理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方面:1、参加培训人次86人次(线上、线下培训),合格率100%。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1、公益诉讼数大于等于1起,监督立案数大于等于2起;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大于等于20%;不起诉案件准确率等于100%。
2、项目绩效运行监控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5.6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75.6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际执行率为100%。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6.32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68.79万元,预期执行率为85%,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84.97%。
甘肃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2021年项目监控填报系统只开放到1-9月份项目绩效监控填报,本部门2021年1-9月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跟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如下图图1、图2所示:
图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
(2021年度)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
项目负责人 |
韩海平 |
联系电话 |
13893942556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1-9月 执行数(万元) |
1-9月预期 执行率(%) |
1-9月 实际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80.89 |
75 |
57.78 |
其中:中央下达资金 |
140 |
80.89 |
75 |
57.78 |
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
0 |
|
|
0 |
其他资金 |
|
|
75 |
0 |
年度 总体目标 |
完成2021年各项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1-9月 执行情况 |
全年预计 完成情况 |
偏差原因 分析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诉讼数 |
>=1起 |
=1起 |
>=1起 |
|
|
监督立案数 |
>=2起 |
=2起 |
>=2起 |
|
|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 |
>=20% |
=15% |
>=20% |
|
|
质量指标 |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100% |
=100% |
|
|
撤回起诉率 |
=0% |
=0% |
=0% |
|
|
公益诉讼结案率 |
=100% |
=89% |
=100% |
|
|
结案率 |
=100% |
=95% |
=100% |
|
|
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90% |
=100% |
|
|
装备采购合格率 |
=100% |
=92% |
=100% |
|
|
时效指标 |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
及时 |
=100% |
=100% |
|
|
装备配备及时性 |
及时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办案经费控制率 |
<=65% |
=50% |
<=65% |
|
|
装备成本控制率 |
>=35% |
=30% |
>=3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8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提高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率 |
=100%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设备到位率 |
=80% |
|
|
|
|
部门工作协调性 |
高 |
|
|
|
|
部门人员交流规范性 |
合规 |
|
|
|
|
部门业务平台建设 |
好 |
|
|
|
|
档案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
|
|
年度履职情况 |
高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内部职工满意度 |
=95% |
|
|
|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
=90% |
|
|
|
|
图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
(2021年度) |
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
项目负责人 |
韩海平 |
联系电话 |
13893942556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1-9月执行数(万元) |
1-9月预期 执行率(%) |
1-9月实际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75.6 |
48.27 |
75 |
80.45% |
其中:中央下达资金 |
0 |
|
0 |
0 |
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
60 |
32.67 |
75 |
54.45% |
其他资金 |
15.6 |
15.6 |
7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完成2021年所有目标任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1-9月 执行情况 |
全年预计 完成情况 |
偏差原因 分析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培训人数 |
>=32人 |
>=32人 |
>=32人 |
|
|
开展校园宣讲次数 |
>=8场次 |
>=8场次 |
>=8场次 |
|
|
质量指标 |
立法成效 |
95% |
95% |
95% |
|
|
培训覆盖率 |
90% |
90% |
90% |
|
|
时效指标 |
培训完成及时性 |
92% |
92% |
92% |
|
|
案件受理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及时 |
|
|
设备采购及时到位 |
及时 |
及时 |
及时 |
|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及时 |
及时 |
及时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定额标准内 |
定额标准内 |
定额标准内 |
|
|
费用控制 |
定额标准内 |
定额标准内 |
定额标准内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利用率 |
95%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监督检查 |
4次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92%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单位执法办案效率是否提高 |
是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
95% |
|
|
|
|
人民群众对所立法规条例的满意度 |
96% |
|
|
|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5% |
|
|
|
|
3、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跟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当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0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0万元),全年预算数391.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68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8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0元),上年结转资金123.92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8.32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5.6万元),全年执行数344.39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8.79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75.6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84.97%,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全年预算数316.32万元。全年执行数268.7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4.97%,基本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表如图3所示: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
|
主管部门: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
|
年初预算数 (万元) |
全年预算数(万元)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316.32 |
268.79 |
10 |
8.49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140 |
103.03 |
- |
7.36 |
|
其他资金 |
|
176.32 |
165.76 |
- |
9.4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等于2021年项目总目标。 |
完成2021年项目总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诉讼数 |
>=1起 |
3起 |
3.84 |
2.08 |
|
|
监督立案数 |
>=2起 |
4起 |
3.92 |
3.18 |
|
|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 |
>=20% |
20% |
3.84 |
3.84 |
|
|
质量指标 |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96% |
3.84 |
3.84 |
|
|
撤回起诉率 |
=0% |
0% |
3.84 |
3.84 |
|
|
公益诉讼结案率 |
=100% |
100% |
3.84 |
3.84 |
|
|
结案率 |
=100% |
95% |
3.84 |
3.84 |
|
|
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95% |
3.84 |
3.84 |
|
|
装备采购合格率 |
=100% |
100% |
3.84 |
3.84 |
|
|
时效指标 |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
及时 |
90% |
3.84 |
3.84 |
|
|
装备配备及时性 |
及时 |
90% |
3.84 |
3.84 |
|
|
成本指标 |
办案经费控制率 |
<=65% |
65% |
3.84 |
3.84 |
|
|
装备成本控制率 |
>=35% |
35% |
3.84 |
3.84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80% |
72% |
3.36 |
3.36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提高 |
92% |
3.33 |
3.33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率 |
=100% |
85% |
3.33 |
2.83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设备到位率 |
=80% |
75% |
3.33 |
3.33 |
|
|
部门工作协调性 |
高 |
95% |
3.33 |
3.33 |
|
|
部门人员交流规范性 |
合规 |
95% |
3.33 |
3.33 |
|
|
部门业务平台建设 |
好 |
92% |
3.33 |
3.33 |
|
|
档案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93% |
3.33 |
3.33 |
|
|
年度履职情况 |
高 |
96% |
3.33 |
3.33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内部职工满意度 |
=95% |
93% |
5 |
5 |
|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
=90% |
80% |
5 |
4.44 |
|
|
总分 |
100 |
94.94 |
优秀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2)项目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收入年初预算数60万元,全年预算数算数75.6元。全年执行数75.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表图4所示: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
主管部门: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0 |
75.6 |
75.6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60 |
60 |
- |
100 |
10 |
其他资金 |
|
15.6 |
15.6 |
- |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等于2021年项目总目标 |
完成。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业务培训 |
=100人次 |
86人次 |
12.5 |
10.75 |
因为疫情原因,线下培训人次减少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培训时间 |
=2400小时 |
1960小时 |
12.5 |
10.21 |
因为疫情原因,线下培训人次减少 |
成本指标 |
经费支出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90% |
90% |
3.36 |
3.36 |
|
社会效益指标 |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 |
=90% |
90% |
3.33 |
3.33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 |
=95% |
95% |
3.33 |
3.33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案件公开实现率 |
=100% |
100% |
3.33 |
3.33 |
|
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 |
高 |
100% |
3.33 |
3.33 |
|
办案部门人员交流满意度 |
高 |
100% |
3.33 |
3.33 |
|
办案设施到位率 |
=95% |
95% |
3.33 |
3.33 |
|
联合办案协调度 |
高 |
100% |
3.33 |
3.33 |
|
年度履职情况 |
高 |
100% |
3.33 |
3.33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
满意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4、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我院项目主管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将从紧、从严,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开。通过绩效自评,提升资金使用整体效益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公开内容、格式及时依法公开绩效自评。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涉及财政支出2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涉及财政支出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1、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图所示:
省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单位(部门)名称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联系人 |
韩海平 |
联系电话 |
0941-5085732 |
单位(部门)职能 |
依据 |
正常履行2022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
职能简述 |
检察监督 |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重大变化 |
无 |
变化内容 |
|
单位(部门)基本信息 |
是否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 |
否 |
上级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部门所属领域 |
|
直属单位包括 |
1 |
内设职能部门 |
四部一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
编制人员数 |
在职人员总数 |
其中: |
|
|
|
|
|
|
|
行政编制人数 |
事业编制人数 |
编外人数 |
29 |
29 |
29 |
|
|
部门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
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工作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
预算批复数 |
预算调整数 |
实际支出数 |
执行率 |
年末结转结余数 |
918.54 |
918.54 |
|
|
|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
部门收入预算 |
部门支出预算 |
|
上级财政拨款 |
|
人员经费 |
545.63 |
|
本级财政安排 |
881.65 |
公用经费 |
88.49 |
|
其他资金 |
|
项目经费 |
200.00 |
|
收入预算合计 |
881.65 |
支出预算合计 |
881.65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无。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部门管理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履职效果 |
部门履职目标 |
案件收件数 |
>90 |
案件结案率 |
>85 |
案件公开信息化程度 |
=100 |
已结案件社会满意度 |
满意 |
部门效果目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80%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 |
>=85% |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率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等案件结案满意率 |
>=90% |
社会影响 |
单位获奖情况 |
>=90% |
违法违纪行为 |
=0 |
能力建设 |
长效管理 |
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 |
完备 |
人力资源建设 |
人员培训合格率 |
>=90%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图所示: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
二级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其他项目 |
项目资金(万元) |
140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140 |
省级财政安排 |
0 |
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投入,圆满完成年初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和单位各业务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宣传35人次以上,重大案件全部公开,公开率达10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诉讼数 |
≥2起 |
数量指标 |
监督立案数 |
≥2起 |
数量指标 |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 |
≥2起 |
质量指标 |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质量指标 |
撤回起诉率 |
=0% |
质量指标 |
公益诉讼结案率 |
=100%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装备采购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
=100% |
时效指标 |
装备配备及时性 |
=100% |
成本指标 |
办案经费控制率 |
≤65% |
成本指标 |
装备成本控制率 |
>35%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80%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100%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率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设备到位率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部门工作协调性(公检法) |
=100%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部门人员交流规范性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部门业务平台建设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年度履职情况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内部职工满意度 |
≥95%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
≥90% |
3、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图所示: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费 |
二级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专项工作经费 |
项目资金(万元) |
60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0 |
省级财政安排 |
60 |
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投入,圆满完成年初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和单位各业务部门年初工作计划。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业务培训 |
≥35人次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培训时间 |
≥400小时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
≥80% |
社会效益指标 |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 |
≥90%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 |
≥95%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案件公开实现率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部门人员交流满意度 |
≥96%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联合办案协调度(公检法)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年度履职情况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
≥95% |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