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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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rmjcy1/2022-00002
 信息名称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2-2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由于司法体制改革,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现改革为五个部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918.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41万元,增加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预算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38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18.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789.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41万元,增加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预算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832.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8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41万元,增加6.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职务职级晋升,补充人员经费增加,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00万元,减少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安排比2020年减少14.0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2020年减少6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0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了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4.培训费1.41万元,1.26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等原因,线下培训人次减少。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91.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8万元,下降20.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机构运行支出,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60.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08.54平方米,价值513.8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35.5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77.13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2.5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度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60万元。项目概况: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将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依法履职。实施周期为一年。立项依据:根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重点用于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中央和西部经济困难的市县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资金适用范围,进行政府采购。达到以下履职效果: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即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业务方面,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司法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为保障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推进本县检察机关日常工作顺利有序落实。根据《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为了保证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省财政安排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资金54.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使检察办案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中央政法转移资金166.00万元,合理利用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来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具体绩效管理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方面:1、参加培训人次86人次(线上、线下培训),合格率100%;。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1、公益诉讼数大于等于1起,监督立案数大于等于2起;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大于等于20%;不起诉案件准确率等于100%。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4.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8.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4.78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93.18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85.65%。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66.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86.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8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0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207.93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72.7%。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2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2日


附件【舟曲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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