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订全县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3、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4、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制订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舟曲县统计局机构由机关本级和舟曲县城乡经济调查队组成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舟曲县统计局2017年预算收入142.4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27.49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42.49万元,较上年增加6.772万元,增长4.9%。其中:人员经费122.49万元,较上年增加6.55万元,增长5.6%;公用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1%。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统计事务支出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万元。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4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4.9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4万元;
2、运行维护费3.5万元;
3、培训费1万元;
4、机关运行费18.6万元。
舟曲县统计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2017年舟曲县统计局预算公开套表20170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