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水利、电力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十五”全县电气化建设项目、小水电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和实行小水电经营管理的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和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生态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筛选、建立全县水电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多渠道积极协调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4)按照有关程序和分级负责权限,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5)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镇)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6)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8)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舟曲县水务局
单位性质(行政、公参或事业):行政
执行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单位预算级次:一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舟曲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舟曲县抗旱防汛服务队;;舟曲县水政监察大队;舟曲县水土保持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282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45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预算安排水利项目支出2284.45万元,其中水利工程运行维护50万元;水土保持60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51.8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60万元;生产发展900万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362.6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542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54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万元;住房公积金123万元。
(五)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XX万元)
4.培训费
5.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附件3 舟曲县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水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