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正文

烟花爆竹禁限放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2-30 16:31:21 来源: 作者: 点击:

烟花爆竹禁限放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岁末年初,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了环境,极易导致雾霾天气,尤其对孩子身体健康和安全影响更大。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舟曲县公安局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引领绿色文明。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全县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二、摒弃陋习,倡导新风。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号召,摒弃陋习,倡导新风,文明过节。举办婚庆喜事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    

三、广泛宣传,引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信、QQ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并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四、自觉宣传和倡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五、主动劝阻、鼓励举报,积极配合执法。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请全县人民群众踊跃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舟曲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

舟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上一条:关于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公告

下一条:重要通知


米乐,M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