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就全县交通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出租车及城区小型公交车全部恢复运营;
二、州内县际客运班线(舟曲—迭部,舟曲—玛曲,舟曲—合作)恢复运营,发往玛曲、合作的客运班线禁止在州外途中载客;
三、跨区域的客运班线(舟曲—武都,舟曲—武坪)恢复运营,车辆禁止在中途载客。
各客运公司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所有乘客要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来自涉疫地区的乘客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做好备案登记,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要求驾驶员和乘务员规范佩戴口罩及防护手套,做好车辆日常消杀工作。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车辆消杀及驾驶员、乘客自身防护等工作。
此通告从2021年11月16日0时开始执行。
舟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