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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09:37:26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随着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就全县交通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出租车及城区小型公交车全部恢复运营;

二、州内县际客运班线(舟曲—迭部,舟曲—玛曲,舟曲—合作)恢复运营,发往玛曲、合作的客运班线禁止在州外途中载客;

三、跨区域的客运班线(舟曲—武都,舟曲—武坪)恢复运营,车辆禁止在中途载客。

各客运公司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所有乘客要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来自涉疫地区的乘客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做好备案登记,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要求驾驶员和乘务员规范佩戴口罩及防护手套,做好车辆日常消杀工作。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车辆消杀及驾驶员、乘客自身防护等工作。

此通告从2021年11月16日0时开始执行。


舟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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