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2021年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对我县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力量,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精神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省人社厅就业处《关于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舟曲县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53岁,男50-58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后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计划
东城、西城、水泉、秀城4个社区招聘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各10人共40名,县疾病防控中心5人(要求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共4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社区办公室,县疾病防控中心。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每月172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本次上岗期限为6个月,从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本次上岗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