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强化社会面管控力度,自2021年10月28日起,全县实行临时交通限行管制措施,为疫情防控夺取阶段性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变化,为有效降低疫情防控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复诊等工作,现就交通限行管制措施调整如下:
一、物资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及私家车、电动车、摩托车恢复通行,出入交通检疫卡点的需符合疫情防控通行条件。
二、往返新老城区的13辆大公交恢复运营,所载乘客不能超过限乘人数的50%,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三、出租车及城乡小型公交车暂不恢复运营,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稳控及社区管控组之前发放的通行证从通告之日起全部作废。
五、调整后的交通限行管制措施从2021年11月9日0时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舟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