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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05-16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15,舟曲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为如期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目标做好准备、打牢基础。全县副县级以上在家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省州属驻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创建工作示范点单位分管领导和干事,县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等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王丽英同志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军林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舟曲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随后,对巴藏乡等20个步模范集体和高健平等50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县委常委、副县长赵琦通报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子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齐创建工作短板。要把创建工作与本单位实际工作充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推进方案》及创建工作“八进”活动达标体系,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要逐一对照验收内容标准,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及时查漏补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各项工作任务。要依托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民俗活动、节庆赛事等各类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二要突出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在内容上紧紧抓住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群众利益的结合点,认真倾听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形式上,要多设计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科学谋划,提炼工作特色亮点。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逐项落实创建任务,严格按照测评指标体系,理清任务清单,切实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联点领导、包抓督查组、人大、政协及创建办的作用,加大调研督查和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县委副书记王丽英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靠实责任,推动落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创建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真正把创建示范县工作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统领性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推动,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要抓好宣传,营造氛围。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三要强化督查,力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创建办要按照创建目标、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对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要切实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用督查结果倒逼责任落实,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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