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826010 | ||
标 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2022年购房时办理的商业贷款,现在可以改为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请问如何办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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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8月26日,您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已收悉,现我单位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州房积中心字(2022)30号关于印发《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在本州区域内购买具有自由产权的自主住房时,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未结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公积金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规定; (二)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正常偿还贷款一年以上; (三)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原贷款银行设定抵押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对回复的结果有任何的疑问和意见,具体详情请到我单位办事窗口详细咨询。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舟曲管理部 联系电话:(0941-5121873)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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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舟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