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组织落实中央、省、州、县及上级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主动扛起供销社综合改革主责,对全县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行使“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
(二)根据州、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县政府要求,负责制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并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各项工作任务和计划指标。
(三)组织协调全县供销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暨“新网工程”建设,构建全县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营销服务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指导监督基层社和社属企业依法开展经营。
(四)依法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管理和运营全县供销社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监督、指导基层社和社属企业执行财务法规及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五)组织、指导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负责筛选、申报和扶持发展供销社系统以农产品流通、加工为主的开发建设项目和企业,并督促、检查落实。
(六)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七)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八)组织、指导基层社实行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范围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供销社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供销合作经济的合作联合优势。
(九)指导、协调全县供销社系统发展信息服务网络,开展主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咨询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新技术和农资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引导发展特色扶贫产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企业搞好经营提供系列化服务。
(十)组织实施深化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服务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发展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现代运营方式,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合作经济发展和管理模式。
(十一)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舟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职能股室5个,即人秘股、现代流通股、合作指导股、财计股、资产管理股,无下设机构。
负 责 人:肖平
通讯地址:舟曲县西城社区广坝74栋2单元3层302室
办公电话:0941-5122585
邮政编码:74630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