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舟曲县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舟曲县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公布如下: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形,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941-5122156
举报邮箱:274417281@qq.com
特此公告
舟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