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91207-175522-111 |
信息名称 |
甘肃这5种情况不再享受低保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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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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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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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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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甘肃省确保全省农村低保在兜底保障中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即退;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五有”人员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退出,决不能搞简单化、一刀切、断崖式清退。 据了解,甘肃省要确保全省农村低保在兜底保障中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即退;对于农村低保对象不精准的问题,省民政厅将采取定期通报、约谈相关市州民政部门负责人,致函相关市州党委政府,呈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清退农村低保家庭有5万元以上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有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有购买商品房(不含征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有经商办理市场主体、有3万元以上存款等“五有”情形入手,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退出,决不能搞简单化、一刀切、断崖式清退;防止发生腐败和作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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