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事难等堵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化、智能化需求,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民政厅正式批复,以州民政局名义印发了《甘南州结婚登记“州内通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4月1日起我州全面实行结婚登记“州内通办”。
《方案》明确,此次“州内通办”只开展结婚登记业务。婚姻登记当事人,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或双方)具有甘南州户籍的内地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在甘南州的现役军人,可到州内任一县级、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离婚登记等业务,不纳入此次“州内通办”试点业务范围,仍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应到甘肃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方案》要求,在前期完成现有纸制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收集、整理遗留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并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晓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的重要性,主动来完善个人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加快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工作。继续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事实婚姻的且申请补办结婚证的、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实施后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无结婚证的、或无婚姻登记档案、或有结婚证但未录入婚姻系统、以及婚姻信息不全的婚姻关系存续人员(婚姻信息以户口信息、个人承诺书、司法公证书、邻里佐证、相关证明等为依据),引导当事人按法定程序补领或补办结婚证。
同时,结婚登记“州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当事人可通过甘快办APP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zwfw.mca.gov.cn)或者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https://hygl.mca.gov.cn/),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约、网上提交预审材料和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1—2天预约。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