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4至6月开展了2022年2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1.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重点污染源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2.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般污染源企业双随机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3.舟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特殊污染源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