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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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xczxj/2023-00040
 信息名称  舟曲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明白纸
 公开日期  2023-10-1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程序 
舟曲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明白纸
监测对象认定政策(乡村振兴局)
1、监测范围: 全县所有农村户籍人口。2023年舟曲县监测范围按照省定年人均纯收入7200元标准执行。

2、监测类型:

①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在我县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3、纳入途经: 农户自主申报(电话0941-5122186、12317,书面申报、手机APP等)、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

4.认定程序: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

健康扶贫政策(卫健局、医保局)
1.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
2.参保资助标准: 执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实行全额资助即350元。县市医保部门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
(2)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 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 190 元。
(3)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
(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 150。
(5)2023年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参保资助严格执行“当月参保、次月资助”要求,确保身份明确的资助对象“应享尽享”。资助对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参保资助。
3.居民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报销160元,报销比列为90%。
4.门诊“两病”待遇: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报销比例7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800元。
5.门诊慢特病待遇: 共分四类52种,分类及补偿封顶如下:门诊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线,补偿费用按70%报销。
Ⅰ类7种: 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癍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报销年封顶60000元,其余6种每人年报销封顶线20000元;
Ⅱ类20种: 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强直性脊柱炎,失代偿期肝硬化,脑瘫、甲状腺功能减退,白癜风,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股骨头坏死;其中苯丙酮尿症儿童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4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 ;
Ⅲ类18种: 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每人报销年累计封顶3000元;
Ⅳ类7种: 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每人报销年累计封顶2000元。
6、大病保险政策: 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普通居民建档立卡自付5000元以上,特困人员、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员自付2500元以上。0-10000元 60%,10001-20000元65%,20001-50000元70%,50001-100000元 75%,100000元以上80%。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仍然享受大病起付标准降低50%,比例提高5%。

7、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①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起付线为20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400元;

③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起付线500元;

④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3%,起付线为600元。

注:①参保人员在外省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住院治疗的,经救治医院认定符合急诊急救的参保患者,参保地视同已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按甘南州城乡居民、职工普通住院待遇政策直接结算相关住院医疗费用。

8、医疗救助:

①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个人负担部分按不低于60%的比例实行分层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100%的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80%的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过渡期内的已脱贫入口医疗救助比例实行政策渐退,2023年按60%的比例实行救助。

②依申请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2000元,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实行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实行救助。

③直接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④直接救助和依申请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普通疾病为5万元;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病种的,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二次倾斜救助,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9、“一站式”结算:患者出院后在所住医院医保窗口直接报销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费用一次性报销完毕,让群众少跑路。

教育帮扶政策(教育局)

1、学前教育: 营养早餐补助每生每年600元;营养午餐补助每生每年800元;每生每年免除保教费1000元;教材补助每生每年80元;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350元。
2、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书本费,寄宿学生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2168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取暖费每生每年补助350元;学生营养早餐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教材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0元,初中每生每年220元。
3.普通高中: 高中免学费补助,每生每年1100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2168元;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320元;教材补助,每生每年800元;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40%资助比例),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杂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每生每年800元。
4.中职教育: 免学费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350元。

5.高等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大专、本科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16000元。

雨露计划政策(乡村振兴局)
1.扶持对象: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包括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学生。

2.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

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住建局)
1.实施对象: 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监测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上五类重点对象。

2.补助标准:

①农房抗震改造,户均补助15000元,也可实行差异化补助。

②农村危房改造,一般农户20000元,五类重点对象25000元。

饮水安全政策(水电局)
农村饮水安全指标:通过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4项指标来衡量是否达标,缺一不可。
1.水量: 每人每天应不低于20升,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2.水质: 万人工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为达标;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宽限规定为达标;无水厂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达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3.用水方便程度: 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或者到集中供水点等取水,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都可视为达标。

4.供水保证率: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年缺水时间不超过36天。

兜底保障政策(民政局)
1、农村低保
①对象分类。 整户保,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符合相关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按照“整户保”纳入低保; 单人保, 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②对象认定。 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主要是农村低保一类对象。二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主要是农村低保二类对象。三是虽然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较低或支出较大,在当地属于明显困难的家庭,主要是农村三、四类对象。
③保障标准。 2023年全县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5580元,其中一、二、三、四类补助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年5580元、5304元、1068元、744元,即每人每月分别是465元、442元、89元、62元。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①对象范围。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②供养标准。 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7260元(每月605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情况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800元、3612元、5412元(每月分别不低于150元、301元、451元)。
3、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①保障对象: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②供养标准: 2023年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月标准为1670元;社会散居月标准为1280元。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至其完成学业(不含博士研究生)。
4、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30元。护理补贴为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30元。

5、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其中救助对象为家庭的,救助人数按照家庭户籍人口或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计算,救助对象为个人的,按照实际救助人数计算。临时救助金额计算方法: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救助人数(人)×困难持续时间(月)。困难持续时间原则上以月为单位,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持续时间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按城乡低保进行救助。

金融帮扶政策

(财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

1、小额信贷
①贷款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参照执行。
②贷款额度: 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③贷款期限: 3年
④贷款用途: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⑤担保抵押方式: 免担保免抵押
⑥还款方式: 农户向承贷银行在借款到期日前按时还款
⑦贷款利率: 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4.65%)。
⑧贴息: 5年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单户5万元以内财政全额贴息,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财政不予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从省到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贴息拨付方式由按年度拨付调整为按季度拨付。
⑨承办银行: 舟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曲县支行
⑩贷款程序: 农户贷款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审→县级审核
2、富民贷
①贷款对象: 重点帮扶县内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②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③贷款期限: 5年期(含)以内。对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为借款人办理1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应在风险补偿机制有效期内。
④贷款用途: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⑤担保抵押方式: 免担保免抵押
⑥还款方式: 农户向承贷银行在借款到期日前按时还款
⑦贷款利率: 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⑧贴息: 农户还本付息。
⑨承办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曲县支行

⑩贷款程序:农户申请贷款→村级初审→乡级复审→县级审核

就业帮扶政策(人社局)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求职补贴: 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脱贫劳动力到县域外企业就业,签订并且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3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3、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4.创业担保贷款:

①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创业贷款,结清以往创业贷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包括妇女创业贷款)。

②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个人免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个人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3年,承担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5、交通补贴:

①补助对象,省外、省内县外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

②补助标准,省外600元交通补贴,省内县外300元交通补贴。

③申报资料:务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者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

6、职业技能培训:

①车工、电工、焊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牛肉面制作、挖掘机驾驶员、装载机驾驶员、汽车驾驶员C照以上(含C照,)汽车维修工(汽车修理工)、机械设备维修。补助标准:3000元。

②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农艺工、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月嫂)、民间手工艺品制作、模板工、钢筋工、防水工、架子工、瓦工、砌筑工。补助标准:2000元。

③农村实用技术、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抹灰工、包装工、服装加工、手工编织、保安员、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补助标准:1000元

7、乡村公益性岗位:

①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乡村卫生值守(巡查)员、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标准:除乡村卫生值守(巡查)员和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乡村公岗为每人每月1000元外,其余公岗均为每人每月500元。补助群体:脱贫户、监测户。

②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补助群体:脱贫户、监测户。

③农村道路养护员。补助标准:县道3800元/年/公里,乡道2500元/年/公里,村道650元/年/公里。补助群体:由乡镇选聘辖区内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度残疾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监测户、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中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继续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产业、联农带农政策(农业农村局)


1、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①到户产业补助对象,全县“监测户”和历年脱贫户。

②程序,农户申报——村公示——乡镇审核——乡级公示公告——县级审定——县级公示公告——补助资金支付到户。

③补助标准:2023年按照生猪每头补助500元、中藏药材每亩补助900元、经济林果每亩补助900元、从岭藏鸡每只补助20元、中华蜂每箱补助500元、土酒每斤补助10元、羊肚菌每亩菌种补助54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2、入股资金:

①入股资金对象,全县“监测户”和历年脱贫户。

②入股资金续签协议相关程序,协议到期——乡镇及资金拨付单位对承载主体进行研判——承载主体规范运营并有续签意愿——入股“三类户”和历年脱贫户有续签意愿——签订“四方”协议——协议期内分红到户。

③入股资金分红标准,2023年到户产业入股资金协议到期后续签的,入股资金分红比例由8%下调至4.5%。

3、农业保险:

①农业保险享受对象,全县所有种养殖户(包括监测户和脱贫户)。

②农业保险补贴标准,2023年我县共有19个种类纳入农业保险补贴,其中纳入中央财政补贴8个,纳入省级财政补贴5个,纳入“一县一品”补贴的6个。

③投保程序及理赔程序:投保及理赔受理(95585、95519、95518)——查勘——认定保险责任——系统立案——定损——定损公示——理算——保险公司审核——理赔公示——结案——打卡到户——理赔回访。

(1)中央补贴品种。

马铃薯:保险金额700元/亩,费率3%,保费21元,其中国家补贴85%、17.85元,种养殖户承担15%、3.15元。

玉米:保险金额600元/亩,费率4%,保费24元其中国家补贴85%、20.4元),种养殖户承担15%、3.6元。

油菜:保险金额400元/亩,费率4%,保费16元,其中国家补贴85%、13.6元,种养殖户承担15%、2.4元。

牦牛:保险金额3000元/头,费率5%,保费150元,其中国家补贴90%、135元,种养殖户承担10%、15元。

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500元/头,费率5%,保费75元,其中国家补贴90%、67.5元,种养殖户承担10%、7.5元。

育肥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5%,保费50元,其中国家补贴90%、45元,种养殖户承担10%、5元。

冬小麦:保险金额350元/亩,费率4%,保费14元,其中国家补贴85%、11.9元,种养殖户承担15%、2.1元。

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500元,费率2‰,保费1元,其中国家补贴95%、0.95元,种养殖户承担5%、0.05 元。

(2)省级品种申报计划及补贴核算。

党参:保险金额3000/亩元,费率5%,保费150元,其中国家对建档立卡户补贴90%、135元;对一般户补贴80%、120,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5元;一般户承担20%,30元。

黄芪:保险金额2800/亩元,费率5%,保费140元,其中国家对建档立卡户补贴90%、126元;对一般户补贴80%、112,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4元,一般户承担20%,28元。

鸡:保险金额40元/只,费率5%,保费2元,其中国家对建档立卡户补贴90%、1.8元;对一般户补贴80%、1.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0.2元,一般户承担20%、0.4元。

肉羊:保险金额700元/只,费率4%,单位保费28元,其中国家对建档立卡户补贴90%、25.2元;对一般户补贴80%、22.4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2.8元,一般户承担20%、5.6元。

花椒:保险金额3000/亩元,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国家对建档立卡户补贴90%、121.5元;对一般户补贴80%、108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3.5元,一般户承担20%,27元。

(3)“一县一品”申报计划及补贴核算。

中华蜂:保险金额250元/箱,费率4%,保费1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9元,对一般户补贴80%、8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元,一般户承担20%、2元。

大黄: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5.0%,保费6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54元,对一般户补贴60%,3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6元,一般户承担40%,24元。

羌活: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5.0%,保费6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54元,对一般户补贴60%,3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6元,一般户承担40%,24元。

板蓝: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5.0%,保费6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54元,对一般户补贴60%,3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6元,一般户承担40%,24元。

柴胡: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5.0%,保费6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54元,对一般户补贴60%,3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6元,一般户承担40%,24元。

羊肚菌:保险金额5400元/亩,费率5.0%,保费270元,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补贴90%,243元,对一般户补贴80%,216元;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27元,一般户承担20%,54元。

4、农村卫生厕所新建及改建奖补资金:

①农村卫生厕所新建及改建奖补资金对象,全县农村常住农户。

②农村卫生厕所新建改建奖补资金享受程序,按省上任务下达数量——乡镇按农户需求分解到村到户——在建设村进行公示公   告——农户按照《甘南州农户改厕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进行户厕新建改建——乡镇自验——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申请州级复验——州级复验——省级核验——奖补资金支付到户。

③农村卫生厕所新建及改建奖补资金标准,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1500元/厕,县级配套资金500元/厕(按照2022年奖补标准)。

5、壮大村集体经济:

①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对象,全县208个行政村。

②扶持村集体经济程序:扶持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专户——通过全体村民大会(监事会、理事会)遴选承载主体——村公示——乡级审核——乡镇公示公告——签订协议(由资金拨付单位监督)——投入经营主体——协议期内分红村集体。

③村集体经济入股资金分红标准:2023年投入村集体经济入股资金分红比例为4.5%;村集体经济协议到期后续签的,入股资金分红比例由8%下调至4.5%。

名词解释

1、四议两公开: 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讲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3、三个转向: 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
4、三落实: 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5、四个不摘: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6、乡村振兴五大振兴: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7、两个缩小: 逐步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脱贫县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
8、两个确保: 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
9、两个率: 漏纳率,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的情况0%;风险消除的准确率,100%.
10、两高于: 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11、两增加: 脱贫人口收入中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同比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到县后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同比增加。
12、两个稳中有增: 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稳中有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数稳中有增。
13、两个度: 群众认可度不低于90%;资金支出进度,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于4月底、6月底、9月底分别达到30%、50%、75%。
14、六必查: 指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必查、有病人住院的家庭必查、供养高中和大中专学生的家庭必查、残疾人家庭必查、突发意外家庭必查、有投诉举报情况的必查。
15、六必访: 六必访指大病重病患者家庭必访、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必访、重度残疾人家庭必访、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必访、单亲家庭和失能老年人口必访、遭遇重大变故和自然灾害的家庭必访。
16、七个不消: 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稳定实现的不消、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或大额刚性支出问题未稳定解决的不消、没有制定并实施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的不消、刚落实帮扶措施还没有见到效果或帮扶效果不明显的不消、虽已落实帮扶政策但整户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不消、有大病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口的不消、没有完整履行一看二算三核四评议五公示程序的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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