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编制完成2023年中央和省级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舟曲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收社会大众的监督。
附件:1、舟曲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舟曲县委农村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舟曲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林业大厦二楼
投诉监督联系电话:0941-5122186
中共舟曲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曲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