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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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2-00155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有关乡镇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9-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2017年度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0日至8月1日,对全县2015年至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8个县直部门,并延伸审计了9个乡镇和23个贫困村。从审计情况来看,被审计部门、乡镇和村组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为及时纠正扶贫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和省州各级扶贫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未审计的曲瓦、巴藏、峰迭、坪定、城关、果耶、插岗、曲告纳、博峪等10个乡镇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舟曲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识宇    县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刘荣锋    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张小娟    县扶贫办副主任

谈绍文    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

陈明安    县扶贫办干事(联络员)

张院维    县扶贫办干事

李王海    县审计局干事

张曙霞    县审计局干事

李  江    县审计局干事

孟林燕    县审计局干事

刘燕飞    县审计局干事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从9月14日开始,为期20天。具体督查行程和相关要求,由督查组工作组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组要求,及时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数据,做到不瞒、不漏、不错,为督查工作取得实效打好基础。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正确认识、客观对待,严格按照督查组整改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强力措施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

(二)督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督查,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工作组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政府,并作专题汇报。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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