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乡村振兴 > 正文

 索 引 号  20191207-173922-018
 信息名称  舟曲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助力脱贫攻坚
 公开日期  2019-07-0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近年来,舟曲县始终坚持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转型发展、提高发展质量”的主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扶持,民营经济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6681户,占全县市场主体98.1%,年上缴税金约1.1亿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的70%以上,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动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成立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制定出台《支农再贷款精准支持舟曲县专业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强化经营主体培训,累计培训合作社理事长、企业经理、新型职业农民1200多人次。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对各项扶持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深化落实“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优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充分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提升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56项,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任务,政府服务更优、营商环境更加便利。

三是加大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制造业增值税率从16%降至13%,建筑业税率从10%降至9%,预计全年减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超过1300万元,重点税源企业税负同比下降超过15%;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销售额由每季的3万元上调至10万元,全县80%以上商事主体受益,预计全年减免增值税超过300万元以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小税种”“两项附加费用”,预计全年减征地方附加税费减免超过250万元;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

四是强化融资服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大信贷支持,制定出台《舟曲县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给予产业扶贫贴息贷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惠农贷款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共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3.02亿元。抢抓全省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机遇,争取特色产业工程贷款9550万元,另有11700万元正在审核。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和住房财产权“三权”抵押贷款,全县参与“三变”改革的54家新型经营主体累计入股各类扶持资金4281万元,涉及耕地4568亩、林地2838亩,房屋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折合约1600万元,带动农户1883户(其中贫困户1287户),为村集体经济入股分红137.26万元,农户入股分红403.74万元。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议,探索“农户+银行(政策性贷款)+企业(专业合作社)”模式,由企业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以贷款入股、委托经营、效益分红等方式,有效利用政策性贷款,降低贫困户自主创业风险,带动贫困户致富,为信贷资金供求的有效衔接创造条件。

五是积极搭建平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积极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兰洽会、津洽会、西博会、中阿博览会、农博会、药博会、菌博会等各类旅游、贸易节会,为企业搭建展示展销平台,苏宁云商、健康快车等知名电商平台在舟曲建立直销直购平台,天津市6家企业与舟曲县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达成了农超对接的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农产品商品化进程,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累计注册农副产品商标20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4个,120余种农产品实现商品化。通过招商引资与中天企业、天津食品集团公司、苏州布瑞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壹零捌铭商贸有限公司等达成合作意向,合同引资达4.28亿元。舟曲绿脉农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等四家县内企业与天津昇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绿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舟曲县农特产品购销合同》,天津市和平区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与县商务局签订了500万元的消费扶贫协议。


上一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舟曲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
关闭窗口
米乐,M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