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发布以下提醒。
一、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等举措,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积极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全面提升“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率,完善基础信息、督促落实健康管理、食安培训、人员晨检、食材采购、食品留样、餐具消毒、校园陪餐等各项安全制度。
二、强化人员管理
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注意身体健康和个人卫生;全面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有效期,确保无一人遗漏。
三、开展风险排查
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规定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保持学校食堂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检查库房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对冷冻冷藏的食材查验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加强食堂防鼠防虫防尘管理;
四、规范加工操作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制度;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按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检查;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加工制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四季豆、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酱油、食醋;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五、巩固“名厨亮灶”
做好后厨食品安全管理、“名厨亮灶”摄像头日常运行维护,发现视频无法正常显示及时联系安装或维修公司上门维护,发现设备损坏及时更换,确保“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正常运行。
六、完善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七、坚持厉行节约
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各项规定。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八、培养健康习惯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