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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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scjdgljl/2022-00038
 信息名称  2022年甘肃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公开日期  2022-11-0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程序 

2022年,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切实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震慑作用

1.科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制定《甘肃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强化不合格问题发现率,制定《2022年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统筹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突出专项监督抽查,加大联动抽查力度,按品种、分时节、依属性分类分层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2.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强化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的“跟踪抽查”,全面落实不合格产品处理“一个产品一份档案”制度。建立“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快速抽检机制,探索建立抽检文书电子送达机制,建立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评价机制,建立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和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督查督办机制。

3.加大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重点市场治理中发现的“三无”产品,农村地区侵权假冒治理中发现的制售假冒和“三无”产品(包括日化、服装鞋帽、小家电、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环境保护治理中发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生产销售假劣车用用品、不达标车用尿素、制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4.全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攻坚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消防产品11类重点产品风险隐患集中治理攻坚,对生产企业逐类逐企开展风险大排查,严格有效根除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限期排查治理到位。

5.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加大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厕改产品、清洁取暖产品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围绕保障农民权益,开展农村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监管护棉”,加强棉花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6.深入开展“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切实加强儿童、妇女和老人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周边商超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学生文具、儿童玩具等网红产品、网售和直播带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妇女用品、老人用品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好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打造质量安全监管大宣传格局。

7.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推动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强化车用汽柴油、商品煤、车用尿素水溶液、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监督抽查,加大对涉及VOCs含量限值的涂料、胶粘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8.全面推进获证企业“双随机”监管。制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省、市、县三级按照“双随机”原则统一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制定和实施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全省质量考核体系。

9.全面推进监督抽查全省一体化。全面落实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互通共享工作的通知》,全省监督抽查工作统一应用e-CQS“一个系统”,完善全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一个库”,统一适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分类目录》“一个目录”,实现全省监督抽查信息互通共享,纳入全省质量考核体系。

10.建立产品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信用约束功能,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及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探索在部分行业对产品质量经营者的质量信息进行量化评价,按照质量风险状况将企业分为质量风险低(A类)、质量风险一般(B类)、质量风险较高(C类)和质量风险高(D类),实行差异化监管。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12.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风险监测站范围,进一步完善日常风险季度报、综合风险年终报、重要风险及时报工作机制,召开全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现场会商会,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交流信息,开展分类分级处置。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3.探索推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总局部署,探索对部分产品建立产品质量电子追溯体系,对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问题产品下架、召回等信息进行电子追溯。

14.持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行动。加强与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衔接沟通,协助做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工作,对企业个性质量问题加强“日常随诊”,各承检机构对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出具质量问题诊断书及整改建议。对于非医用口罩、水泥、电线电缆、“一老一小”用品等行业共性问题,组织技术专家开展质量技术培训、质量分析会,分层分类开展技术帮扶,对于问题突出产品实施专项整治。

15.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甘肃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动态调整工业产品许可评审员库。举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分类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作业指导书》,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能打硬仗的安全监管队伍。

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一)科学部署实施食品抽检监测计划

16.科学构建食品抽检监测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总基调,紧盯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以靶向准确、专常互补、职责明晰为基本面,全面量化细化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任务计划,科学构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从时间、区域和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继续推进执法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抽样工作。明确抽样范围、重点品种和关键项目,统一制定实施《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版)》。全系统食品抽检计划数量继续保持不低于4批次/千人。

17.探索食品抽检监测新模式。紧密结合全省食品产业布局、消费特点以及公众关注的舆论热点和焦点,将“你点我检”活动常态化,在省级抽检监测中针对不同消费领域、不同消费特点和不同消费群体,探索“20+N”的抽检监测新模式,以实现抽检一类产品、一个行业、一个区域和一个环节,发现一类问题、一类隐患和一类风险的工作效果。

18.发挥评价性抽检功能。参照国家评价性抽检工作要求,突出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民生类食品,按照统一抽样范围、抽样时限、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的方式,实施国、省、市三级评价性抽检实现评价性抽检的“全省一盘棋”。

19.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积极畅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收集渠道,深刻研判和分析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趋势及特点,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为监测重点,科学建立起第一道食品安全防护墙,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依规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持续加大核查处置工作力度。通过下架、封存、召回、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结果公告等行政措施,全面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工作要求,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国家级核查处置案件全部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且在75个自然日内办结,各级核查处置案件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对非法添加等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要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做好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1.全面提升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建立《食品安全监督(评价性)抽检复检和异议处置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复检和异议工作程序。紧扣核查处置中的以罚代处、法律适应不当、大案小查、小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和问题约谈力度。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核查处置工作质量评价规则》,规范案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案卷质量评查、提升案件惩治效能等。遴选一批“办案能手”,探索建立核查处置“流动帮办队”,采取巡回帮办、结对帮办、案件解析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有效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

22.巩固核查处置工作成效。定期开展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工作,通过跟踪抽检、案卷评查、地区互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核查处置工作效果持续。对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从严惩处。综合运用质量监管、信用监管等“组合拳”,使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三)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23.持续加大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全面推行以技术能力考核、现场检查、数据抽查和日常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机制,对于工作质量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承检机构将严格实施末位淘汰。持续加大对监督抽检数据质量的全覆盖检查力度和频次,加严对拟在系统中删除的抽检数据的审核,加强对退修数据的监督管理,未经审核,不得在系统中删除和退修数据。对数据检查、数据删除、数据退修及工作效能情况定期通报。

24.强化承检机构技术保障。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增进食品抽检监测技术保障效能,强化承检机构抽检计划技术评审、检验项目技术把关、承检机构现场评查、数据质量检查、盲样检测、备样复测、分析报告编制、快检结果验证、技术专家评审、食品标准运用、消费提示和专家解析等中的技术保障工作。

25.不断提升承检机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食品承检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并按不同级别举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技术比武活动。以县级及新取得资质不满两年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为重点,依托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力量,以集中轮训、人员派驻和地区互助等方式,确定年度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有效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验人员技术水平。

26.积极引导承检机构参与公益。建立抽检合格食品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机制,充分挖掘抽检合格食品备份样品再利用价值,积极引导各级承检机构探索更加科学的处置方式,建立样品捐赠、处置报备、联动处置等机制,与省慈善总会建立样品捐赠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打造“食品抽检+慈善事业”等多种模式。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27.充分利用风险预警功能。紧跟社会舆情导向和群众关注,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结合社会舆论焦点以及抽检监测中表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专家解析,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权威、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定期编制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8.积极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探索全方位的公众参与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以“你点我检”活动方式为主要载体,紧贴群众生活足迹,通过开展食品抽检“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集市、进景区、进医院、进加油站、进养老机构”等活动,融合全社会力量,积极搭建食品抽检监测社会参与平台,营造公众热情参与氛围。

29.加大部门行业间交流协作。深化地区间的区域合作机制,定期会商食品安全形势,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沟通协作,及时向本级食品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通报不合格信息;向卫健、教育、粮食、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及时通报相关抽检监测信息。

30.有效发挥行业专家技术优势紧密联系省内食品安全专家、学者,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及时掌握、收集食品舆情信息和苗头征兆,更加精准修正抽检目标靶向,让抽检监测更加贴合百姓生活,更加符合百姓预期,全面体现食品抽检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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