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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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2712-390
 信息名称  舟曲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公开日期  2019-05-09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一、组织机构

总 指 挥:郭子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郭 团 县人武部部长

张红兵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邓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赵锦帆 县政府副县长

郭永林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 军 州政府派驻舟曲县督学

成 员:桑永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永权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亚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宏鹏 县编委办主任

闫朝辉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闫拥政 县教育局局长

罗 杰 县工信局局长

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闵建 县民政局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戴仁谦 县人社局局长

马志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永辉 县住建局局长

   杨晓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中山 县水务局局长

杨永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三宝 县商务局局长

陈舟芳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晓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仇文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剑刚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旦兵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李 刚 县气象局局长

李延峰 县地震局局长

张韬颖 县公路段段长

张云霞 县工会主席

王培林 县邮政局局长

孙建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李生辉 县交警大队队长

王明俭 县供电公司经理

景 峰 县电信局局长

常文斌 县移动公司经理

宋 炜 县联通公司经理

二、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县人武部:根据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安排,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救援,负责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县法院:负责涉及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会同有关管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办安全生产领域所涉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查处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县编办:完善安全生产各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及人员配置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生产、调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学校、幼儿园学生疏散、安置、心理干预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民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发生通讯、信息网络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应急救援。

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应急救援期间的治安、群众疏散等工作;发生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时,牵头组织事故救援。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应急救援期间的群众临时性安置等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经费保障及资金监管;参与县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工伤保险理赔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地质资料,加强地质监测、监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组织协调林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城市公用事业(含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加强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监管企业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集、协调道路运输力量,为事故救援人员、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发生公路建设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河流、水库、堤坝水位监测等工作,水库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机行业、草原防火、畜牧兽医系统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县商务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广新系统的事故应急工作,包括娱乐场所、考古和文物发掘突发事故;旅游行业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事故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发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公路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组织国省干线公路抢修和维护,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畅通。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发生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时,会同县工信局参与应急救援。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气象监测预报等工作,为事故救援提供气象保障。

县地震局:负责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地震监测、预报等工作。

县邮政局:负责参与、指导、协调邮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县团委:负责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力保障,发生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应急救援。

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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