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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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hcxjsjl/2022-00002
 信息名称  关于办理城镇已售房屋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
 公开日期  2022-03-1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程序 

各位群众:

近期我局接到了大量关于城镇已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开具房屋产权界定书的咨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换领不动产证的,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办理换证业务。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待解除抵押登记后再行办理。

2、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已丢失的,请自行登报申明遗失,登报十五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刊登申明遗失的报纸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遗失补证。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房产证,房屋交易合同与原产权人到我局房管所共同申请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网签备案完成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携带结婚证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缴税和房产过户手续。(特别提示:江南花园区域所有房屋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与卖房人/原产权人联系办理过户手续)

4、整栋楼均未办理房产登记的,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办理产权登记。请联系我局报告登记,我局将督促原售房人/售房单位统一办理相关业务。

5.已售房屋有部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请携带原购房合同或安置协议、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等产权来源资料到我局登记,等我局查阅审核资料后出具房屋产权界定书;相关资料遗失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局登记,待我局审查完成后办理房屋产权界定书;通过买卖方式获得房屋产权但该房屋原产权人从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交原产权来源资料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界定书;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产权人死亡证明和继承权资料办理产权界定书。

6.馨苑小区,峰迭新区安置区所有房屋登记事项暂未办理,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我局咨询,联系电话:0941-5122616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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