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4月11日,州委常委、副州长袁新河带领督察组一行来我县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副书记严文学,县委常委、副县长冯世德陪同督查。袁新河一行先后深入城关镇沙川村、马莲坪村,南峪乡南峪村,大川镇土桥子村,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走访群众等形式,实地了解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查看了白龙江南峪段河道渣场整治进展情况,详细询问了解工程建设进度、存在的困难,河道综合治理及河道安全生产落实等情况。
袁新河指出: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家家户户的幸福生活,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不愁吃”的重点工作任务,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抓细质量监管、施工工序把关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规范,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位全局、紧跟形势、创新思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水体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袁新河要求:一定要以设计实物尺寸和断面为标准,把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质量主体传导到监理,主要责任明晰到施工,明确职责,水务局要带头将监管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要协调整合各方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采砂船和河道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各项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逐步减少污染物进入河道,消除河流污染隐患。各河流沿途乡镇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责,严禁河道内乱采滥挖和圈地占地,确保全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及河道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