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资助政策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实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全部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其中,对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给予全额资助,对认定为一、二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250元标准给予资助,对认定为三、四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190元标准给予资助。定额资助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个人缴费水平变化等动态调整。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资助。
(二)大病保险政策
在基本医保公平普惠保障的基础上,对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重度残疾人,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保障。
(三)医疗救助政策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给予医疗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其中,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救助比例100%。对认定为一、二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80%的比例实行救助,对认定为三、四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给予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四)费用结算“一站式”
对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家庭成员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就医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对不符合“一站式”结算条件的,在提供完整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手工报销。
二、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舟曲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