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疫情防控要求,舟曲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对新老城区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中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能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落实进店扫码、测温、登记、“一米线”、消杀等措施,但仍有个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重视不足,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业整顿。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将持续强化对全县各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希望全县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一律严惩;对拒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舟曲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