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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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2-00024
 信息名称  舟曲县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公开日期  2022-03-2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营造平安、祥和的文化市场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规范文化娱乐场所合法经营秩序,切实增强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和火灾防控能力,严厉打击各类疫情防控不力和违法经营行为,着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健康、舒心的休闲娱乐消费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工合作、联合查处、落实责任的原则。发挥各行业单位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二)坚持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疏堵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推进、重点打击、严格规范,又要创造条件,积极引导不规范经营文化娱乐场所业主转型,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坚持分类治理、因户施策、责任到人的原则。即一个不规范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制定一个整治转型方案、落实一个治理责任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三、行动范围和工作重点

行动范围: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县境内KTV、网吧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和音乐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工作重点:

(一)安全隐患关停一批,彻底消除安全问题。采取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影响人居环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消防安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文化娱乐场所立即整改或停业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坚决杜绝“带病”运营,确保文化娱乐市场安全。

(二)综合整治规范一批,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娱乐场所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按照规范经营、有效监管的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确保行业安全、规范有序。

(三)市场规律淘汰一批,实施分类整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引导转型淘汰一批。对部分投资规模不大、经营管理不到位、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大监管力度,实施综合治理。

(四)依法依规打击一批,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文化市场巡查,一经发现违规新建的苗头要立即制止,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绝不姑息,杜绝新的无证文化娱乐场所产生。

四、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舟曲县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杨树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学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何伟光 县政府副县长

刘鹏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兵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陈舟芳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海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苗文彬 县住建局局长

王忠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选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林学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人

杨 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赵卫平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环境监测站

站长

王伟宁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何伟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舟芳、韩选平、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成果汇总等具体工作。

五、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的总体协调和工作安排督促落实。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打击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违反文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无证文化娱乐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县公安局: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黑、涉毒、涉赌和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县住建局:检查房屋建筑情况,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并出具审查、验收意见。

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文化娱乐场所依法治理;按照《消防法》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检查文化娱乐场所扫码、测温、询问旅居史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声环境监测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提供被查处的无证文化娱乐场所所属区域土地使用性质,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行为。

县供电公司: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开展电力线路和用电检查;依法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

六、时间和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3月15日开始,5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 日—3月19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召开专项整治安排会,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并发布《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顿工作的公告》,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0日—4月10日)。各有关部门联动对全县辖区所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对检查排摸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期限。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经营主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现场停业,并督促限期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

(三)验收提升阶段(4月11日—5月15日)。县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开展“回头看”,对各营业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经营主体,实施“零容忍”,对拒不整改的,吊销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取缔,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县内开展涉文化活动相关营业事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化娱乐场所联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认领任务,扎实履职尽责,确保联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强化沟通联系,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联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发展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破解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联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活动所需车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

(三)细化措施,注重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顾及全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坚持专项整治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文化经营业主遵规守法、规范经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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