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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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yncjl/2024-0000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下达》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4-05-1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文件要求,依据各乡镇报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汇总,现将《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下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相关工作。

 

舟曲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县粮食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提品质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补贴优化结构,突出政策性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严格监管补贴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资金来源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文件,2024年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34万元。

四、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有机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五、补贴对象、标准和发放管理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保的种地农民(含承保了国有农村耕地的农村职工),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保面积或确权承保地面积为主。对已作物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及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截止2023年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级当年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汇总核定的符合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进行测算,全县按照统一补贴标准发放,62.35元/亩。

(三)发放管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各乡镇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准确开展“一卡通”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六、程序和要求

(一)面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委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发放条件,造册后由村委会负责按实际补贴面积进行统计上报所在乡镇汇总。

(二)乡镇审批。乡镇收到各村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抽查核实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乡镇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审批及公示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三)审核、公示并发放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后,负责汇总全县申报情况总表及电子文档。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尤其对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确权证证书农田面积总量时,要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根据省级分配我县的补贴资金总量除以经核实后的全县实际申报补贴面积,得出每亩补贴标准作为本县发放补贴资金的测算依据,制作补贴资金分配表。同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相关政策文件在县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四)时间进度。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要求各乡镇务必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审核、汇总、“一卡通”系统录入等工作,并将发放花名册报县农业农村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原则,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乡镇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抽查核实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等情况、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发放监管。

(二)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补贴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绿色农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村级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三)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以农业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格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法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 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解表.xls

附件2: 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xlsx

附件【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解表.xls
附件【舟曲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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