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舟曲县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快速排查整治机制。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受理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问题,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且超过三层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存在加建、改建、扩建等变动房屋主体结构的自建房;房屋墙体出现较大裂缝、结构明显变形、基础明显下沉、主体明显倾斜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各乡镇、部门已排查登记在册的问题房屋,不在此范围内)。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