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第一轮、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暨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个别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 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1.2016年以来,舟曲县自然保护区内未新批建设项目;涉及保护区内的10宗矿山没有进行探采活动,不涉及生态破坏问题,矿权面积正在逐年缩减退出;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23家电站已全面完成整改;巴藏水电站、阿路沟一级水电站自然保护区准入手续已经于去年12月报送至省林草局,同时我县全面加强了监管,在批复没有下达之前,禁止2座水电站复工开建和违规上网发电。
2.我县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全面拆除,编制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对破坏区域进行了生态修复,并逐年补栽,持续巩固提升恢复成效。同时,2家水电站均已签订了补偿协议,缴纳了林地林木补偿费用,正处于停产整治阶段,2家电站均未动工建设、上网发电。
3.2021年12月,巴藏水电站相关准入资料已报送至省林草局。今年3月18日,白龙江林业管护中心已将《白龙江巴藏水电站工程项目进入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请示》上报省林草局,并于2022年4月14日正式受理;2021年6月,阿路沟一级水电站相关准入资料已上报白龙江林业管护中心,2022年6月9日省林草局正式受理该水电站自然保护区准入请示。
4.持续加强对巴藏水电站、阿路沟一级水电站的日常监管,在自然保护区准入手续未办理之前,禁止一切违法建设和违规取用电等活动。
整改结论: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舟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01859
联系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小蒜坝)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二楼
舟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