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 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精神,现就我县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二年内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在我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持有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舟曲县户籍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持有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在我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1.《舟曲县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人社局就业办公室领取;
2.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
9.灵活就业证明(证明就业困难认定之后就业情况)。
1.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在享受补贴待遇期间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终止其补贴待遇。
3、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且灵活就业后次月开始补贴,之前的不予补贴。
2024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享受补贴月份缴费总额的三分之二补贴(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条件的人员带齐审报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