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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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rlzyhshbzjl/2021-00000
 信息名称  【公告】稳岗援企 社保先行
 公开日期  2021-05-1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程序 

为了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效应,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将援企稳岗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扩大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而且失业保险费已交够12个月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二、精准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栽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申领条件、返还标准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67号)有关规定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上述两项稳岗返还政策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三、优化稳岗返还经办流程

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业务办理采取“不见面”申领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将申领资料编辑为PDF格式,上传至QQ邮箱(296894026@QQ.com);申报对象:2019年1-12月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全员缴纳或为部分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县内企业。县内企业的疫情结束后二个月内须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舟曲县人社局社保大厅失业保险办理窗口。各企业所提供资的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有效;对主动放弃申报的企业,务必联系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人员,填写放弃申请承诺书。


稳岗补贴申领联系人:杨桂玉

QQ:296894026

社保服务大厅电话:0941--512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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