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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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0-00135
 信息名称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看这里啦!
 公开日期  2020-10-14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啦!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2020年您可继续选择2019年度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093.45缴费,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执行。

基数确定

温馨提醒

征缴工作每年12月20日截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须当年完成,不能跨年度补缴,为不影响您的养老保险权益,请及时前往全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大厅进行核定。

目前15年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国家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核定需携带材料:已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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