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测试的公告
为确保2024年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以下简称“新高考”)平稳实施,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2023〕2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省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报名参加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考并确认参加适应性演练的考生(不包括中职升学考生及拟报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
二、测试确认与测试时间
(一)确认方式及时间
适应性测试采取自愿报名、免费参加的形式。参与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于2023年12月8日8:00-12月11日8:00在“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高考网上报名系统,www.ganseea.cn)进行适应性演练确认,只有确认后方可参加测试。
(二)测试时间
适应性测试安排在2024年1月19日至21日举行,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适应性测试科目采用“3+1+2”模式,由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语文测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部分)测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部分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考科目包括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其中“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选考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测试时长均为75分钟。
考生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 150 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适应性测试总成绩。
适应性测试参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考组织工作的规定执行。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测试工作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实施。测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备。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有关高等学校组织实施,评卷流程参照普通高考评卷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发布考生成绩,划定模拟控制分数线并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ganseea.cn)查询适应性测试成绩。本次测试不安排考生成绩复核等工作。
(一)本次适应性测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用。
(二)未按时完成网上测试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适应性测试。
(三)本次适应性测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暂不提供民族语文试卷。
(四)适应性测试结束后,为帮助考生适应新高考政策,熟悉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流程及基本方法,省教育考试院将模拟编制适应性演练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模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模拟填报志愿的办法、填报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模拟录取结果不予公布。
(五)适应性测试考场编排、测试试题、测试成绩、志愿填报等仅用于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与2024年6月普通高考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关联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