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10. 事业单位招聘优惠:各省(区、市)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1. 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12. 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中央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3.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14.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5. 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