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春到藏乡,花开舟曲,你们又回到了因为疫情阔别很久的校园。开学之际,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大家能做好以下几点:
一、关于疫情防护
解封不等于疫情已经消除,同学们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做到“不懈怠、不恐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定时开窗通风、注重合理作息,保证睡眠充足、出行务必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触摸公共场所的物品,勤洗手等。
二、关于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事关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同学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确保自身安全!在这里,检察官给大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 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孩子,切莫骑自行车上路。
(二)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以往的法治进校园过程中,检察官多次跟同学们提到电动车的问题,也许大家已经很熟悉了,但为了同学们的安全,检察官还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禁止超载;
如果你已年满十六周岁,是可以骑电动车的,但是务必谨记:不管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学生,还是用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都要注意上路时的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只能在核定载重量范围内负载一人,并确保乘坐安全。
三、关于校园安全
(一)与同学要友善相处,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
在学校,与同学朝夕相处,必然会产生一些摩擦和矛盾,这时候,同学们一定要学会友善沟通,互相宽容,如果自己没办法解决,要告诉老师和家长,千万不能诉诸武力,引发校园暴力,对校园暴力不参与、不起哄,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也不做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要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学生。
(二)保持警惕之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具体做到:1.“馅饼”是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有贪图便宜的心理。不轻易透露个人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支付账号等,更不能向对方汇款、转账。2.陌生链接勿点击。对网络信息中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击,网购后接到陌生电话告知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登记表等要及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3.遇事冷静勿轻信他人。遇事不着急,可以通过银行、电信、司法等部门进行核实,未经核实前切勿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
(三)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谨防“病从口入”;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自身安全,同学们切莫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火腿面包等,不能为了一时的口腹之快,让疾病有机可乘。
四、自信自强,感恩老师
疫情期间,老师和学生坚持上网课,虽然从线下到了线上,但是师生们的教学态度却没有打折扣。疫情蔓延的时候,老师们带病坚持授课,学生们带病坚持听课也许会成为大家最难忘的记忆。恶劣的外部环境,同学们丝毫没有放松学习,没有使大家放下学业,那么,回到课堂,大家更要自信自强,努力学习,同时要感恩老师,感谢老师们默默无私的奉献和付出,用最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同学们,你们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作为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将为你们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用法治为你们撑起一片天空。最后,祝愿你们心中有梦,眼中有笑,学习进步,茁壮成长!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