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19年度州级领导干部包抓推进重大项目清单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99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19年重点投资项目等三个清单的通知》(州政发[2019]29号)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步增长,现将全州1-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据发改系统统计,1-4月份,全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1亿元,同比增长3.4%。与目标任务相差0.11亿元,增速相差1.1个百分点。
投资完成较好,超计划完成的县市有:合作市完成0.75亿元,增长48.8%,超出计划任务47.8个百分点;夏河县完成1.15亿元,增长46.8%,超出计划任务29个百分点;舟曲县完成2.44亿元,增长13.2%,超出计划任务12.7个百分点;卓尼县完成1.9亿元,增长10.6%,超出计划任务9.3个百分点;碌曲县完成0.78亿元,增长3.6%,超出计划任务2.2个百分点;迭部县完成0.82亿元,增长2.2%,超出计划任务1.4个百分点;
投资完成较差,低于计划进度的为玛曲县,完成1.55亿元,增长2.3%,低于计划任务1个百分点;
投资下滑严重,形成负增长的为临潭县,完成1.23亿元,下降39.7%,低于计划任务47.1个百分点。
一是省级清单完成情况:1-4月,计划复工28项,实际复工20项,复工率71.4%,复工项目计划完成投资4.32亿元,实际完成3.53亿元,投资完成率81.7%;计划新开工项目9项,实际开工2项,开工率22.2%,计划完成投资1.35亿元,实际完成0.35亿元,投资完成率25.9%;
二是州县清单完成情况:1-4月,计划复工115项,实际复工86项,复工率74.8%,复工项目计划完成投资4.51亿元,实际完成4.02亿元,投资完成率89.1%;计划新开工项目154项,实际开工50项,开工率32.5%,计划完成投资12.84亿元,实际完成1.8亿元,投资完成率14%;
三是清单外项目共75项,计划完成投资5.25亿元,实际完成4.76亿元,投资完成率90.7%。
一是投资项目清单执行率较差。各县市未将项目清单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抓手,从项目清单的编制到执行都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复工项目计划编制不严谨,未能充分研究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特点,导致合作市卡加道乡日加至G213线公路硬化工程等31个项目未能按计划在4月份形成投资量,导致计划完成的9.9亿元投资全部落空;其次,计划新开工项目由于前期推进缓慢、资金未到位等原因仍有159个项目未能在4月份开工建设,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项目清单任务的完成。
二是项目统计入库工作不及时。部分项目已形成投资但未及时统计入库,没有形成有效投资。1-4月份,“一会一节”场馆建设项目、八角至康多路网改善项目等8个项目,总投资13.1亿元,预计完成投资2.11亿元,由于前期推进缓慢、统计入库资料不全等原因未能及时入库,导致2.11亿元投资未能统计入库,特别是“一会一节”场馆建设项目,虽然已完成1.2亿元,由于项目还处于前期阶段,预计7月份才能入库,形成有效投资。
三是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各县市对项目工作重视还不够,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土地、资金和环评等前置性手续不全,项目落地困难,造成无法及时入库,未能形成有效投资,严重制约了工程建设进度。从1-4月份投资完成情况看,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由政府投资项目来拉动,招商引资落地率底、引资量小面窄,民间投资项目持续低迷。
四是计划均衡进度执行较差。个别县市未按照均衡进度调控投资,投资完成忽高忽低,特别是临潭县,一季度完成0.76亿元,增速达53.5%,位列全州第一,到4月份累计完成1.23亿元,同比下降39.7%,三、四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呈过山车态势,将全州增速拉低至3.4%,导致全州未能按计划目标完成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按照州上已印发的“三个清单”和州级领导干部包抓推进重大项目机制要求,制定县上项目推进机制,做到组织到位、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资完成率,以高度的使命担当,用心、用力做好项目工作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继续推进项目前期预安排制度,各县市要足额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基金,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能开工建设;2019年新下达计划的项目要抢抓时间节点,务必于6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要科学组织、合理调度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大项目督查力度,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促进民间投资。各级投资与合作交流部门要按照“以特引商、以商招商”的原则,做好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使其尽快落地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和项目落地率,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监督、定期调度、严格考核,确保全州2019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
四是做好沟通衔接。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含民间投资)要积极主动加强业务学习,科学分析研判,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各建设单位对已开工的项目,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制度要求和统计方法,在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积极向项目建设地的统计部门报送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资料、施工合同以及带有铭牌信息的项目开工照片,确保建设项目 “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五是营造投资环境。各县市要承接好州上下放权限后项目的审批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运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及时解决好征地、拆迁、安置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加强项目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非法干扰、破坏项目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项目建设正常秩序,切实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