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曲县城关镇交通安全倡议书 |
2024-02-20 作者: 点击数: |
舟曲县城关镇交通安全倡议书 一、行人禁止在公路上纳凉、散步、锻炼。我县国道345线、老城区及乡村道路等路段有群众在道路上纳凉散步、运动锻炼、前往田间劳作,行人会占去部分路面,使路面变窄,影响交通。同时,夜晚路面灯光条件较差,驾驶人视线不良,容易出现视觉“盲区”,行人行走时不太留意道路及周边环境,若避让不及时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城市、乡村道路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三、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有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指挥的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指挥通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再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不要追逐猛跑,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四、不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五、学龄前儿童、聋哑残疾人和精神障碍人员应当由监护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六、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七、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要系好安全带。 八、架、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九、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主动避让。 十、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十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十二、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十三、乘车人切勿乘坐超员、无牌证及农用车辆。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