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石资源管理,确保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到位,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为县级河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为采砂管理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责任人为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现将舟曲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舟曲县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曲县水务局
联系人:罗佛忠
联系电话:0941-5128333
附:舟曲县“一江两河”河道管理4个责任人名单
舟曲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