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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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swjl/2022-00051
 信息名称  中路河博峪段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公示
 公开日期  2021-07-1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水务局
 公开程序 

一、基本情况

舟曲中路河,是在文县境内流入白龙江的四大支流之一(旧志称安昌水),发源于舟曲县西南高山林区的日边扎,舟曲县称博峪河。

中路河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为白水江一级支流,位于白水江左岸。中路河发源于甘肃省舟曲县与迭部县交界处的羊布梁一带,河源地海拔高程2396m,整个流域夹在迭山山系和岷山山系之间,由西北流向东南,沿程流经曲玛村、扎达村、博峪镇、古地坝后,经杨家卡子后进入四川省境内,经九寨沟县永和乡后又进入甘肃省文县境内,后经中寨乡、石鸡坝乡、石坊乡后汇入白水江。中路河舟曲境内流域面积465km2,河流全长37.5km,河道比降23.8‰。

舟曲中路河流域山大沟深,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东西两面高山,中部河谷。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0.6℃。流域平均降水量471.9毫米,上游多于下游。中寨乡境内年降水量在467~700毫米之间,下游石鸡坝乡年降水量在450~550毫米之间。

岸线功能区是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划定的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分为岸线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

岸线保护区:是指对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至关重要而禁止开发利用的岸线区。一般情况下是国家和省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在的河段,或因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和生态保护有重要的岸线区应划为保护区。

岸线保留区:是指虽然具有一定的岸线资源,对规划期内暂时不开发利用或者尚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岸线区。对河道尚处于演变过程中,河势不稳、河槽冲淤变化明显、主流摆动频繁的河段,或有一定的生态保护或特定功能要求,如防洪保留区、水资源保护区、供水水源地的岸线等应划为保留区。

岸线控制利用区:是指因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对防洪安全、河流生态保护存在一定风险,或开发利用程度已较高,进一步开发利用对防洪、供水和河流生态安全造成等一定影响,而需要控制开发利用程度的岸线区段。岸线控制利用区要加强对开发利用活动的指导和管理,有控制、有件地合理适度开发。

二、岸线开发利用区

是指河势基本稳定,无特殊生态保护要求或特定功能要求,岸线开发利用活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河流健康影响较小的岸线区,应按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流健康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合理地开发利用。

三、功能区的划分

1.岸线保留区

(1)重要的水源地河段,可根据具体情况划为岸线保护区或岸线保留区。

(2)处于河势剧烈演变中的河段岸线,或河道治理河河势控制方案尚未确定的河段岸线或河口围垦区宜划为保留区。

2.岸线控制利用区

城乡区段岸线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工业和生活取水口、码头、跨河建筑物较多。根据防洪要求、河势稳定情况,在分析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及对防洪及生态保护影响的基础上,可划为开发利用区或控制利用区。

3.岸线开发利用区

河势基本稳定、岸线利用条件较好,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岸段,划为岸线开发利用区。但要在规划中充分体现岸线的集约节约利用。

四、岸线边界划定

1.临水边界线

本次中路河河湖岸线规划项目中“临水边界线”沿用中路河河湖划界项目中十年一遇洪水位线的“管理范围线”。

根据划定成果,规划临水线长89.9km,其中左岸临水线长45.1km,右岸临水线长44.8km。

2.外缘边界线

本次中路河河湖岸线规划项目中“外缘边界线”在有堤防处沿用中路河河湖划界项目中的“保护范围线”,在无堤防“三线合一”处,以河湖划界中的“管理范围线”向左右岸各偏移5m作为中路河岸线规划项目的“外缘边界线”。

根据划定成果,规划外缘线长90km,其中左岸外缘线长45.2km,右岸外缘线长44.8km。


附件:甘肃省中路河博峪段河流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附件【甘肃省中路河博峪段河流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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