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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2022-11-25   作者:东山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一、代表接待选民是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反映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形式,应当认真做好接待选民工作

二、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也可以通过代表约见选民、选民约见代表的方式,与选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三、各级人大代表均可以参加代表联络机构联系接待选民。

四、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一)热情接待的原则。要热情真诚的接待,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接待记录,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二)依法办事的原则。在弄清选民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帮助其寻求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方法,支持他们依法办事。(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既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支持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五、代表接待选民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人大代表接待选民要有固定的接待场所,严格遵守并保证接待日时间的相对固定。(二)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要提前3-5天前通知,在相关的村张贴告示,公布接待选民的代表姓名、时间、地点等内容。(三)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场所应有代表接待标识牌,将来访选民和群众的意见填入《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表》。六、“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所在范围的村应当积极做好接待选民的组织工作,为代表和选民深入沟通联系搞好服务。

七、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处理。属于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交镇人民政府处理,不属于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在一周内汇总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统一交办,督促问题的解决,代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办理单位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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