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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汛期安全告知书 |
2024-05-06 作者: 点击数: |
城关镇汛期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群众: 目前已进入汛期,降雨天气频繁,雷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极易引发各种灾害,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现将有关防汛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注气象信息,注意出行安全。请广大群众及时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汛情预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等级,汛情预警包括暴雨预警、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当发布黄色及以上级别的汛情预警或遭遇暴雨时,严禁进入山区、河道、低洼地带及行洪区等危险区域。雨天驾车出行,要及时了解路况,注意下沉路、涵洞等警戒标识,提前绕开积水路段。家长要严格看护好儿童、青少年,外出不要到溪、河、渠、塘等水域戏水、游玩,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要经过危险路段的必须有监护人带领陪同,严防溺水事故。 二、做好防范工作,减少灾害损失。小区居民要将阳台、窗外的悬挂物、花盆等物品移入室内,注意关好门窗。城区居民特别是居住在低洼地段居民要做好防范城镇内涝的准备工作,及时排查房前屋后存在的隐患。农村居民要随时检查房前屋后的边沟,清理淤泥杂物保持畅通,一旦发生内涝,要在所在村(社区)干部的组织下有序安全转移,要提前做好沿河、低洼易涝区域内的大棚、农田、养殖场等的抗洪排涝工作,尽量降低洪涝灾害损失。 三、警惕地质灾害,及时转移避险。居住在山区、陡坡、临崖、临河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群众,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排查房前屋后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暴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准备,要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场所。遇到险情时,务必听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转移安排,保持冷静,及时有序做好撤离工作,危险未解除时,一律不准回原危险住地。 四、学习防灾常识,提升互救能力。要通过电视、报刊、防灾宣传册、自媒体等形式,积极学习掌握自然灾害的类型、各类灾害的危害、防范避险的措施等常识。一旦发生灾害,邻里之间要相互提醒和帮助,做好防范和避险准备,如遇异常情况,及时相互转告并联系本村(社区)负责人,及时转移撤离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伸出援手帮助周边老、弱、病、残、幼、妇等弱势群体安全转移。 请广大群众保持汛期警惕,切实做好极端天气等灾害的防范应对,遇到危险情况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政府和相关单位防范避险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 特此告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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