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舟曲县城关镇防汛应急预案
2022-11-18   作者: 点击数:  


一、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的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舟曲县防汛减灾应急预案》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关镇辖区洪水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城关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由城关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总指挥,全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以及应急干事为成员。

:韩    城关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白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谈    城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尚孝录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综治维稳办主任

刘祖杰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王海峰  城关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城关镇监察室主

王海涛  城关镇党委组织员兼党建办主任

刘旺海  城关镇副镇长

杨小军  城关镇武装部部长

闫文华  城关镇副镇长

王爱平  城关镇司法所所长

何为龙  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晓红  城关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秀珍  城关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谈龙辉  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监所所长

王金芬  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桑俊芳  城关镇八级职员

何红英  城关镇东城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刘东元  城关镇西城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杨军旗  城关镇应急管理所干事

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应急办公室,由副镇长闫文华同志兼任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州县及镇党委、镇政府的防汛指挥和减灾应急工作安排,统一指挥调度全镇的防汛减灾应急工作,落实防汛减灾应急工作职责和防汛减灾抢险措施,制定全镇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并及时开展防汛减灾抢险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安排与使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接县气象、水文站对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传达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提早预警,通知各村、社区、镇属中心、办公室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工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及时对接县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舆论宣传,增强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注重培训,加强预警。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4)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应急需要。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网络,保证防汛通信专网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洪水预警

(1)当出现洪水时,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

(3)镇防汛减灾办公室应及时和县水文站对接,加强对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有山洪灾害的村,镇防汛减灾指挥办公室指导各行政村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防汛值班点,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降雨期间,加强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的群众预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减灾指挥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四、预警标准

(一)防汛减灾重点

全镇防汛减灾重点是白龙江舟曲段各水电站,老城区的河流险段及庙沟、羌沟、寨子沟、三眼峪和罗家峪等山洪灾害多发区。

1.城市:老城区。

2.河流险段(农村河段):白龙江、庙沟排洪沟、三眼峪沟、罗家峪沟、硝水沟等。

3.山洪灾害多发区: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山洪灾害易发区。

(二)防洪预警标准

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程度,分四级进行预警

1.水库防洪预警,最高为级,最低为级。

Ⅰ级防洪预警: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或者重点小型水库突然出现了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险情,或者重点小型水库所在区域发生地震,或者重点小型水库溃坝。

Ⅱ级防洪预警: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实测或预报上游河道来水仍在增加,或者小型水库突然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险情,或者小型水库所在区域发生地震,或者小型水库溃坝。

2.城市防洪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级。

Ⅰ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城关段发生特大洪水。

Ⅱ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城关段发生大洪水。

Ⅲ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城关段发生较大洪水。

3.河流(农村河段)防洪预警。最高为级,最低为级。

Ⅰ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庙沟排洪沟、三眼峪、罗家峪沟、硝水沟等发生大洪水以上的洪水。

Ⅱ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庙沟排洪沟、三眼峪、罗家峪沟、硝水沟等发生较大洪水。

Ⅲ级防洪预警:白龙江、庙沟排洪沟、三眼峪、罗家峪沟、硝水沟发生一般洪水。

4.山洪灾害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

I级防洪预警: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

Ⅱ级防洪预警:围困15-29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0-29人,或者影响500名以上,10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Ⅲ级防洪预警:围困5-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4-9人,或者影响200名以上,5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IV级防洪预警:预报出现局部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围困1-4人,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名以上、200名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一)初级报告

行政村、社区为山洪灾害初级报告单位。

(二)报告程序

1.当防洪信息达到IV级防洪预警标准时,初级报告单位要立即报告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

2.当防洪信息超过正在执行的预警标准时,初级报告单位应立即提高防洪信息报告级别。

3.初始信息超过Ⅱ级预警标准时,初级报告单位可越级上报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时报告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初始信息超过I级预警标准时,初级报告单位可越级上报州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时报告县、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信息发布

1.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发布IV级防洪预警: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发布Ⅲ级防洪预警;州防汛减灾指挥部发布Ⅱ级防洪预警;I级防洪预警由省应急指挥部请示省政府发布。

2.险情和汛情可能影响邻近地区防洪安全的,在报告或发布防洪预警信息时,要通知邻近乡镇地区相应级别应急指挥部。

3.防洪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可根据汛情、险情和灾情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等,分别通过文件通报、电话预警、广播电视公告、警报、鸣炮示警等方式发布。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分级响应: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IV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次序分级响应。

2.镇防汛减灾指挥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镇在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镇防汛减灾指挥部依照调度权限做好相关防洪调度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城关镇人民政府防汛减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

5.洪涝灾害发生后,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向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

(二)应急响应级别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IV级响应:

1)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2)白龙江河水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堤坝无溃坝性严重险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响应:

(1)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白龙江河水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堤坝无溃坝性严重险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响应:

(1)较大范围(全镇境内)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2)白龙江河水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白龙江河水的干流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I级响应: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白龙江河水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三)应急响应行动

1.IV级响应: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副总指挥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做好人员及时转移工作,做好险情处理。

2.Ⅲ加级响应: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副总指挥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减灾指挥部。

3.Ⅱ级响应:当达到Ⅱ级防洪预警标准时,由县防汛减灾指挥总指挥督促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镇防汛减灾指挥部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减灾指挥部报告情况。

4.I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宣布全县或局部地区(流域)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开展抗洪救灾。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加强防守,科学调度,迅速做好各项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随时听从上级部门相关安排。

(四)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白龙江洪水

当白龙江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密切关注水情,加强巡堤查险,确保防洪安全。

2.山洪灾害

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对危险地区的群众进行紧急转移。

3.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镇防汛减灾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力、调拨物力全力抢救,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和立即报告县防汛减灾指挥机构。
   (无)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1.雨情水情收集、汇报制度
镇防汛减灾指挥办公室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特别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山洪易发区和重点风险工程等所在行政村的密切联系。
     2.洪涝灾情汇报制度

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将地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办报告。

3.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分析和反馈,重大汛情、 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六)指挥和协调

1.出现洪水灾害后,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镇防汛减灾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七)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1.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由镇防汛部门就近调拨,必要时申请县防汛减灾指挥部调拨。

2.水库、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行政村、社区迅速发出转移、撒离警报,组织群众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区,做好山洪灾害、泥石流的避灾工作。

七、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1.镇防汛减灾指挥办公室在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抗洪结束后应及时入库;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补充或作其他处理。

(二)分析评估

2. 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每一次防汛工作予以及时总结,并根据量化指标作出科学评价,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减灾指挥部。
    八、应急保障

(一)现场救援物资

重大洪水应急物资包括编织袋、砂石、抢险照明设备等物资。

(二)应急队伍保障组

应急队伍包括镇民兵、各村、社区组建的民兵及抢险队伍。

长:      城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杨小军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员:杨江明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薛春辉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杨江云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高雪峰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张志平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尹方龙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杨鹏飞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薛圆圆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惠红思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孙楼坤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魏许宁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本国栋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许自梁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闵伟龙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三)交通运输组

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确保抗洪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

: 王海峰  城关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旺海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 张东成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闫爱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娄江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闵张轩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金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文俊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薛俊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苏振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谈恒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李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燕邦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许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马玉龙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四)医疗卫生保障组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 闫文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晓红  城关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秀珍  城关镇政法委员、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蒋黄娟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仙红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薛盼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韩贵芹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尚涛先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齐吴军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尚松平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张元顺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韩许琴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明金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蕊红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垫先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刘庆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薛佛夫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喜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如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五)物资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做好救灾物资供应,受灾群众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 闫文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为龙  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王金芬  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桑俊芳  城关镇八级职员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志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永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文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昀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陈江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智朝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尹恩会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小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知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田爱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奂昊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文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桂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维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易江梅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段丽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蒋小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桑海云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军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兴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奂程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晓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淑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爱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开条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石丽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建卫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元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东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六)维护秩序组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尚孝录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谈龙辉  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监所所长  

   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袁柳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白龙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贡保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薛小兰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如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芬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慧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高娟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九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曹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春梅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爱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艳琴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巧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江玲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罗永和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素琴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高发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桑晓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桃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旭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小兰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彦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燕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巧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七)灾情数据处理组

负责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灾情统计、数据分析上报、警示牌制作等工作。

 :刘祖杰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王海涛  城关镇党委组织员兼党建办主任  

 :彭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桑贵英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胡艳娥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冯佳垣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陈苏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乔晓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龙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永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淑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彩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慧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红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九、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减灾应急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一)IV级防洪预警信息

1.辖区内各村、社区在2小时内报告镇防汛减灾指挥部;

2.每6小时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二)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辖区内各村、社区在1小时内报告镇防汛减灾指挥部;

2.每3小时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三)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辖区内各村、社区在30分钟内报告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并同时上报县防汛减灾指挥部;

2.每2小时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四)防洪预警信息

1.辖区内各村、社区在20分钟内报告镇、县防汛减灾指挥部;2.每30分钟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人员有变动,由接替此项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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