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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2022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2022-11-17 作者: 点击数: |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州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地质灾害隐患避险搬迁专项调查报告》成果及202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特制定本方案(方案使用期限: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标准 依据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 中型地质灾害(Ⅲ级)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实行应急部门联动、 应急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制度。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成立城关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城关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总指挥,全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以及应急干事为成员。 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1)镇级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韩 田 城关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白 亮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谈 斌 城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尚孝录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综治维稳办主任 刘祖杰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王海峰 城关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城关镇监察室主任 王海涛 城关镇党委组织员兼党建办主任 刘旺海 城关镇副镇长 杨小军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闫文华 城关镇副镇长 王爱平 城关镇司法所所长 何为龙 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张 波 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晓红 城关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秀珍 城关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齐 鑫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谈龙辉 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监所所长 王金芬 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桑俊芳 城关镇八级职员 杨军旗 城关镇应急管理所干事 张东成 城关镇应急管理所干事 刘维平 城关镇应急管理所干事 何红英 城关镇东城社区党委书记 刘东元 城关镇西城社区党委书记 (2)村级应急指挥部 组 长:各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各村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两委”班子成员及本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组成。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镇应急联动指挥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及镇党委、镇政府的地质灾害工作安排,统一指挥调度全镇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工作职责和地质灾害抢险措施,制定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并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抢险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物资的安排与使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镇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地质灾害指挥决策部署,提出全镇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议,组织编制全镇救灾物资的储备规划、品种,组织地质灾害抢险队的管理。全面负责地质灾害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收集上报地质灾害的信息,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各行政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的地质灾害工作任务和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基础 1.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地质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工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积时联系县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地质灾害时,镇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2.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镇应急管理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汛期前,镇镇应急管理所,对镇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并在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每一处地质灾害危险点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明确防灾单位、群防人员以及出现险情时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等。 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的基础上,会同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表明镇域内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 5.值班制度 镇村两级应急机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工作人员要保障通讯畅通。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络电话变更,要及时报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Ⅲ级:注意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IV级:关注级,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报灾报险 各村或群测群防员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按地质灾害分级标椎,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41 -5122192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文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 3.接警与处警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警信息后,应迅速进行处置,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当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堤防、桥梁、隧道、公路等重要设施安全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沟通灾情信息。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各村传达,并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村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针对性强的方式公告。 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Ⅲ级、IV级时,及时向村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预警等级达到I级、II级或气象短时预报(1- 6小时)降雨量大且持续时间长时,联合预报机构通过广播、村发布。同时,用电话或手机短信息,直接向可能发生灾害的村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当预警预报等级为II级时,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组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人员加强巡查、监测,并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醒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 1.信息报告时限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所在村必须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信息报告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灾害死亡、失踪,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变化时,要及时续报。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村立即采取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教援工作, 控制灾情险情,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所在村立即启动本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向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启动本预案。 (六)应急结束 五、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灾害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入库;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补充或作其他处理。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组 应急队伍包括镇民兵、各村、社区组建的民兵及抢险队伍。 组 长: 谈 斌 城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杨小军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组 员: 杨江明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薛春辉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杨江云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高雪峰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张志平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尹方龙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杨鹏飞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冯 真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薛圆圆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惠红思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孙楼坤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魏许宁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本国栋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许自梁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肖 尧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闵伟龙 城关镇人民武装部民兵 (二)交通运输组 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确保抗洪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 组 长: 王海峰 城关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旺海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 张东成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闫爱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娄江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 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闵张轩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金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文俊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薛俊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苏振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谈恒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李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燕邦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许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马玉龙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三)医疗卫生保障组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组 长: 闫文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周晓红 城关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秀珍 城关镇政法委员、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严 威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蒋黄娟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冯 娟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仙红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薛盼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韩贵芹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尚涛先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齐吴军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尚松平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严 盼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张元顺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韩许琴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明金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李蕊红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垫先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刘庆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薛佛夫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喜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杨如静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大夫 (四)物资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做好救灾物资供应,受灾群众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组 长: 闫文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何为龙 城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王金芬 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桑俊芳 城关镇四级主任科员 严 琨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志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永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 杰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文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昀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陈江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智朝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尹恩会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何小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知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田爱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 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奂昊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文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桂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维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易江梅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宁 远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段丽敏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蒋小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桑海云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军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兴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奂程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晓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淑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爱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开条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石丽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建卫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元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东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五)维护秩序组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组 长:尚孝录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 组 员:齐 鑫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谈龙辉 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监所所长 张 波 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袁柳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白龙燕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贡保草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薛小兰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韩如江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芬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慧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高娟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九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曹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春梅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爱萍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刘艳琴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巧月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江玲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罗永和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素琴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高发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桑晓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 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尚桃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房旭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小兰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彦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燕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姚巧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六)灾情数据处理组 负责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灾情统计、数据分析上报、警示牌制作等工作。 组 长:刘祖杰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王海涛 城关镇党委组织员兼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 组 员:彭 毅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桑贵英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朱 翔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胡艳娥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冯佳垣 城关镇党政办干事 姚 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陈苏军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王 晶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李 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乔晓花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龙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冯永红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张淑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严彩霞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杜慧芳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杨红丽 城关镇人民政府职工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人员有变动,由接替此项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另行文。 (二)预案演练 八、责任与奖惩 各村及社区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伤亡、财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上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性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村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结合村实际情况,编制本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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