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曲县养老保险政策应知应会(精简版) |
2024-05-29 作者: 点击数: |
舟曲县养老保险政策应知应会(精简版)
1.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共14个缴费档次: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档次。 2.缴费补贴标准
3、政府代缴范围及标准 持证残疾人、易致贫返贫人员(即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五保特困户、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计划生育两证户(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认定)政府代缴100元/年/人。 上述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后,可自愿按照最低每年200元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4.养老金待遇的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年数符合规定(正常缴费最低15年)、在其他县市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按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核准享受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年满60周岁参保人缴费年限不足的,足额缴费到账次月起领养老保险待遇。到龄人员自己缴费不及时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造成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5、养老金待遇组成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组成,舟曲县现行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143元(中央103元+省级20元+县级20元),县政府对65周岁以上参保人增发2元县级基础养老金,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达到145元。 6、参保人死亡后一次性待遇 60岁以上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参保人死亡后家属多领、冒领的养老金依法通过丧葬费补助金抵扣,剩余部分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与丧葬补助金合并支付。60岁以下缴费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到所在乡镇申领参保人一次性个人账户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含政府补贴)全部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到法定继承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