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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8家执行防疫措施不力市场经营主体予以停业整顿的通报 |
2022-03-17 作者: 点击数: |
全县广大市场经营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县疫情防控要求,舟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老城区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经督查,大部分市场经营主体都能严格落实疫苗接种,进店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但仍有个别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执行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履行进店扫码、测温、登记、“一米线”、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经营主体通报如下: 3月16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停业整顿市场主体名单 按照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8家市场经营主体予以当场查封,停业整顿3天。希望全县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县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苗接种,认真履行逢进必扫场所码、必查健康码、必查出行码、必测体温、必须登记、询问旅居史,安排专人引导群众按照“1米线”排队消费,并做好各项信息登记,及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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