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通告
2021-11-15   作者: 点击数:  

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切实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传播风险,充分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现就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凡县外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进入总仓前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2.严格落实闭环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总仓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出入库查验登记、“专库专用”等制度,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明确标识标牌、落实日常管理。规范开展货物、环境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货物、环境和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

3.严格落实追溯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填报工作,保证填报的追溯数据信息真实准确,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控可溯、去向可追可查。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购进、运输、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留存“五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总仓出仓证明),无“五证”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四不”(不得生产、不得加工、不得使用、不得销售),严格落实“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认真落实“两记录”(批发或经销商向经营或使用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开具“电子一票通”,记录去向;向普通销售者销售的必须登记购买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经营场所定期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核酸“应检尽检”、疫苗“应接尽接”的规定。

5.严厉打击“体外循环”。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索证索票、不进总仓的“体外循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期间特别规定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6.举报奖励。广大消费者请主动查验“总仓出仓证明”和“电子一票通”,不购买、不食用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发现进口冷链食品违法销售行为的,可拨打5112315、13893922988予以投诉举报。我们承诺对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奖励。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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