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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告 |
2021-05-18 作者: 点击数: |
全县各市场主体: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为加强我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参加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范围 所有于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企业(含分公司、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2020年报公示。 二、年报公示工作截止日期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 三、年报公示的方法 登录互联网,输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双击打开企业填报→选(甘肃)双击打开,提示企业第一次年报选网页下角、【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按原步骤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年报,第二次年报如企业联络员未变更的直接填报,如联络员变更了的先选【企业联络员变更】变更成功后再按原步骤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年报。(年报咨询电话:0941—5322909) 四、不按期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产生的法律后果 (1)对未按时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三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系统将自动列入严重失信企业。 (2)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失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并且不能获得政府补贴资金和企业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三年之内不能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法定代表人的征信造成影响。 请全县各市场主体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将2020年度年报进行公示,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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